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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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撤回(Withdrawal)在外贸中通常指一方在合同成立前或特定条件下收回其要约、承诺或某项权利的行为。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通知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送达;若要约已到达,则只能撤销(Revocation),二者区别在于时间节点。撤回也用于信用证、报关单、报盘等场景,如开证申请人可在信用证开出前撤回申请,或出口商在货物发运前撤回报关单。注意事项:撤回必须及时通知对方,且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若对方已依赖该要约行事,撤回可能构成违约。与“撤销”不同,撤回针对未生效行为,撤销针对已生效行为。外贸从业者应明确区分,避免因误用导致法律风险。

📝 例句

1. 我方于3月1日发出报盘,但在对方收到前发现价格计算错误,遂立即发电传撤回该报盘。(说明:撤回未生效的要约,避免错误报价生效。) 2. 因客户取消订单,我司在货物报关前向海关申请撤回报关单,并重新安排后续出运计划。(说明:撤回已提交但尚未放行的报关单,属于行政程序中的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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