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装船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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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已装船提单(Shipped On Board B/L)是指货物已实际装载于指定船舶后,由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的提单。其核心特征是提单上载有“已装船”(On Board)字样及装船日期,表明货物已处于承运人控制之下。使用场景:常用于信用证(L/C)结算,因UCP600规定银行通常只接受已装船提单;在CFR、CIF、FOB等术语下,卖方需提供已装船提单以完成交货义务。注意事项:签发日期视为装船日期,直接影响信用证交单期和装运期;若提单为“收妥待运”(Received for Shipment),须加注装船批注并注明日期,否则银行可能拒付。与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的区别在于,后者仅证明货物已收妥待装,未表明已装船,风险和责任划分不同。此外,已装船提单是物权凭证,可转让,而备运提单在加注装船前不具备同等效力。

📝 例句

1. 根据信用证要求,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内提交已装船提单,且提单日期不得晚于7月31日。(说明:在信用证结算中,已装船提单的日期是判断是否按时装运的关键依据。) 2. 我方已取得船公司签发的已装船提单,货物于3月15日装载于“远洋号”轮,请贵方凭此提单安排付款。(说明:在FOB或CIF交易中,卖方凭已装船提单证明已完成交货义务并收取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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