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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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在外贸领域,「取消」(Cancellation)指合同一方因特定原因(如买方市场变化、卖方无法供货、不可抗力等)单方面或双方协商终止已生效的订单、合同或信用证等法律行为。使用场景包括:买方取消订单、卖方取消交货、开证行取消信用证等。注意事项:取消需区分「可撤销」与「不可撤销」合同/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的取消必须经所有当事人同意;单方取消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赔偿责任。与「解除」(Rescission)不同,取消通常针对尚未履行的义务,而解除可能涉及恢复原状;与「终止」(Termination)相比,取消更强调对已成立法律关系的提前结束。外贸从业者应在合同中明确取消条件、通知期限及费用分担,避免争议。

📝 例句

1. 因买方所在国突发外汇管制,买方不得不取消已开立的即期信用证,并请求卖方同意取消。(说明:因不可抗力导致买方取消信用证,需卖方配合。) 2. 卖方因生产事故无法按期交货,主动向买方提出取消订单,并同意赔偿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利息。(说明:卖方违约取消订单,需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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