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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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海运提单(Ocean B/L)是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它是外贸运输中最核心的单据之一,具有货物收据、运输合同证明和物权凭证三大功能。使用场景:在FOB、CIF、CFR等海运贸易中,卖方需取得提单以结汇,买方需凭提单提货。注意事项:提单需注明“已装船”或“收妥待运”,清洁提单(无不良批注)才被银行接受;记名提单不可转让,指示提单需背书;正本提单通常一式三份,凭一份提货后其余失效。与海运单(Sea Waybill)的区别: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转让,仅用于提货;而提单可转让、可质押。与空运单(AWB)的区别: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因此,海运提单在信用证结算和货权控制中具有独特法律效力。

📝 例句

1. 在CIF合同下,卖方装船后取得已装船清洁提单,并连同发票、装箱单等提交银行议付。(说明:提单是信用证要求的核心单据,用于结汇。) 2. 买方收到正本海运提单后,需凭其到目的港船公司代理处换取提货单,才能办理报关提货。(说明:提单是提货凭证,体现物权凭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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