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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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议付(Negotiation)是信用证(L/C)业务中的核心术语,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通常为通知行或指定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提交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向受益人预付或承诺预付货款的行为。议付行并非最终付款人,而是基于开证行的付款承诺进行垫款,因此议付行对受益人有追索权。使用场景常见于远期信用证或即期信用证下,受益人希望提前获得资金周转。注意事项:1. 单据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要求,否则议付行可能拒付;2. 议付行需确认开证行资信及信用证有效性;3. 议付与付款(Payment)不同,付款是无追索权的终局性支付,而议付有追索权;4. 议付与承兑(Acceptance)不同,承兑是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不涉及垫款。外贸从业者应明确议付行的角色,避免因单据不符导致议付失败,同时注意议付费用及追索风险。

📝 例句

1. 我方收到贵方开来的即期信用证,请贵方指定银行予以议付,以便我方尽快回笼资金。(说明:受益人请求开证行指定议付行,以提前获得货款。) 2. 议付行在审核单据后发现提单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最迟装运期,因此拒绝议付。(说明:单据不符点导致议付行行使拒付权利,体现议付的严格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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