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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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定金罚则(Forfeiture of Deposit)是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一项重要违约救济条款,指合同一方支付定金后,若支付方违约,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收受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该术语常见于买卖合同、采购协议中,用于担保合同履行。使用场景包括:买方预付定金后取消订单,或卖方收受定金后拒绝交货。注意事项:定金金额通常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且需明确约定“定金”性质而非“订金”,否则不适用罚则。与“违约金”不同,定金罚则具有惩罚和担保双重功能,且无需证明实际损失。与“预付款”区别在于,预付款违约时仅需返还本金,不产生双倍罚则。外贸从业者应在合同中明确定金条款、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避免因表述模糊导致无法执行。

📝 例句

1. 买方支付30%定金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根据合同定金罚则,卖方有权没收该笔定金。(说明:买方违约,定金被没收) 2. 卖方收受20%定金后未能按时交货,买方依据定金罚则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说明:卖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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