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危险赔偿(First Loss Insurance)是财产保险中的一种承保方式,常见于国际贸易和货运保险。其核心特点是: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即不足额保险),但保险公司约定在发生损失时,不按比例分摊,而是以保险金额为限全额赔偿第一危险部分的损失。例如,货物实际价值100万美元,投保第一危险赔偿50万美元,若发生60万美元损失,保险公司赔50万美元;若损失40万美元,则赔40万美元。使用场景:适用于损失频率低、但一旦发生可能造成部分损失而非全损的货物,如高价值、低风险的商品,或企业希望节省保费时。注意事项:第一危险赔偿并非适用于所有险种,通常需与保险公司特别约定;被保险人需明确第一危险的限额,避免误解为足额保险。与比例赔偿的区别:比例赔偿下,不足额保险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赔付;而第一危险赔偿在保险金额内全额赔付,不按比例。与全损险的区别:全损险只赔全损,第一危险赔偿可赔部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