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金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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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保险金追回(Recovery of Insurance)是指在外贸货物运输保险中,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依法取得向第三方责任方(如承运人、港口、仓库等)追偿的权利。该术语常用于CIF、CIP等由卖方投保的贸易术语下,卖方在赔付买方后,可向责任方追回保险金。使用场景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承运人过失受损,保险人赔付后向承运人追偿;或买方在FOB下自行投保,赔付后向卖方追偿。注意事项:追回时效受海商法或相关法律限制(通常1年),需保留完整证据链;与“代位求偿”不同,保险金追回更强调保险人主动追回已付赔款,而非仅取得权利。与“追偿”区别在于,追偿泛指所有追索行为,而保险金追回特指保险赔付后的追回。外贸从业者应明确投保责任方,避免因追回困难导致损失。

📝 例句

1. 在CIF合同下,因承运人积载不当导致货物受损,保险公司赔付买方后,向承运人进行保险金追回,最终追回80%的赔款。(说明:保险人代位追偿,卖方需配合提供提单等文件) 2. 买方在FOB下自行投保,货物在目的港卸货时因港方操作失误受损,保险公司赔付后启动保险金追回程序,向港口运营商索赔。(说明:买方需及时通知保险人并保留卸货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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