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编码: 210390
其他调味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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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结构

章
第21章是HS分类体系中的“杂项食品”大类,涵盖范围广泛,包括咖啡、茶、可可的提取物及制品,酵母、发酵粉,调味酱及混合调味品,汤料及汤制品,冰淇淋及其他可食用冰制品,以及未列名的食品制剂。该章的特点是商品多为经过复杂加工、成分混合的食品,通常不归入第1-20章的初级农产品或简单加工品。第21章是食品归类中常见的“兜底章”,许多复合调味品、方便食品都归入此章。
税目
税目2103涵盖“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末粉及其制品”。具体包括:酱油(2103.10)、番茄沙司及其他番茄调味酱(2103.20)、芥末粉及芥末酱(2103.30),以及其他调味酱及混合调味品(2103.90)。该税目的核心是“调味”功能,即用于增加食物风味、通常不单独作为主食食用的产品。2103.90作为该税目的兜底子目,覆盖了所有未在其他子目列名的调味酱和混合调味品。
逐位拆解
编码210390为6位HS编码。前2位“21”代表第21章“杂项食品”,表明该商品属于食品大类中的杂项,而非初级农产品或饮料。第3-4位“03”代表税目2103“调味汁及其制品;混合调味品;芥末粉及其制品”,明确了商品的核心功能是调味。第5-6位“90”代表子目“其他”,即在该税目下,除了酱油、番茄沙司、芥末等具体列名的子目之外,所有其他调味酱和混合调味品均归入此子目。因此,210390是调味酱类商品中范围最广的兜底编码。
归类依据
该商品被归入210390,是因为它属于调味酱,但既不是酱油(2103.10)、番茄沙司(2103.20),也不是芥末酱(2103.30)。同时,它也不是第20章的蔬菜制品(如用醋腌制的蔬菜)或第9章的咖啡调味品。若该产品是单一成分的香辛料(如胡椒粉),则可能归入第9章;若为混合调味品且用于调味,则归入2103.90。因此,210390是其他调味酱的唯一正确归类。

📝 申报要素

品名
填写商品的中文及外文名称,应具体反映产品真实属性,如“黑胡椒酱”“复合调味酱”等,避免笼统填写“调味酱”。
⚠️ 仅填写“调味酱”或“酱料”,未体现具体成分或用途。
成分含量
按重量百分比列出所有配料,包括主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需完整准确,反映产品真实配比。
⚠️ 漏填添加剂或只写主要成分,如“水、盐、糖”而忽略增稠剂、防腐剂。
包装规格
填写销售包装的规格,如“200克/瓶”“1千克/袋”,以及每箱的数量,便于海关统计和查验。
⚠️ 只写“瓶装”或“袋装”,未提供具体净含量和包装数量。
品牌
填写产品品牌名称,无品牌则填“无牌”,用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核查。
⚠️ 品牌填写不完整或与商标注册信息不一致。
用途
说明产品的使用场景,如“烹饪调味”“佐餐蘸料”“食品加工用”等,以区别于直接食用的食品。
⚠️ 填写“食用”过于宽泛,未明确是调味用途。
加工方法
简述生产工艺,如“混合、杀菌、灌装”,表明产品经过加工而非简单混合。
⚠️ 填写“制造”或“生产”,未说明具体加工方式。
生产日期
填写产品的生产日期或批次号,便于追溯和保质期核查。
⚠️ 格式不规范或与包装标注不一致。
保质期
填写产品在特定储存条件下的保质期限,如“24个月”。
⚠️ 未注明储存条件或保质期单位错误。
填写示范:
品名:黑胡椒酱;成分含量:水40%、黑胡椒20%、酱油15%、白砂糖10%、食盐5%、淀粉5%、食品添加剂(增稠剂、防腐剂)5%;包装规格:200克/瓶,24瓶/箱;品牌:ABC;用途:烹饪调味;加工方法:混合、杀菌、灌装;生产日期:2025-01-15;保质期:18个月。
常见错误:

🎯 归类逻辑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判定依据是产品的成分、加工工艺和用途。210390适用于其他调味酱及混合调味品,即用于增加食物风味、通常不单独食用的产品。若产品为单一成分的香辛料(如纯胡椒粉),应归入第9章;若为用醋腌制的蔬菜,应归入第20章;若为汤料或汤制品,应归入2104。因此,判断时需确认产品是否为混合调味品、是否用于调味,以及是否属于2103其他子目未列名的产品。
易混淆编码:
210310 - 酱油
酱油是以大豆、小麦等发酵制成的液体调味品,有特定生产工艺和成分标准。若产品为酱油基料但添加其他成分改变风味,可能仍归入210310,但若已失去酱油基本特征,则归入210390。
210320 - 番茄沙司及其他番茄调味酱
番茄沙司以番茄为主要原料,番茄含量通常较高。若产品中番茄仅为配料之一,且主要风味来自其他成分,则不应归入210320,而应归入210390。
210330 - 芥末粉及芥末酱
芥末粉及芥末酱以芥末籽为主要原料,具有辛辣特征。若产品为混合调味酱,芥末仅占小部分,则归入210390。
210410 - 汤料及汤制品
汤料通常为用于制作汤的浓缩制剂,而调味酱用于调味。若产品为酱状且直接用于调味,归入210390;若为粉末或浓缩液用于煮汤,归入210410。
091091 - 混合香辛料
混合香辛料由两种或以上香辛料混合而成,未添加其他调味成分。若产品中添加了盐、糖、油等,改变了香辛料的性质,则归入210390。
自检清单:

❓ 常见问题

Q: 如何查询210390的进口税率?
A: 可通过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或“单一窗口”查询最新税率,也可使用第三方贸易数据平台。注意税率会因贸易协定、原产地等因素变动,需以申报时海关系统反馈为准。
Q: 210390和210410有什么区别?
A: 210390是调味酱,用于增加食物风味,通常直接添加或蘸食;210410是汤料及汤制品,用于制作汤品,通常需加水煮制。若产品为酱状且用于调味,归入210390;若为粉末或浓缩液用于煮汤,归入210410。
Q: 混合调味品都归入210390吗?
A: 不一定。若混合调味品以单一香辛料为主且未添加其他调味成分,可能归入第9章;若为酱油、番茄沙司、芥末酱,则归入2103相应子目。只有不属于这些具体列名的混合调味品才归入210390。
Q: 申报时成分含量如何填写?
A: 需按重量百分比列出所有配料,包括主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如“水40%、大豆20%、盐10%”等。应完整准确,避免遗漏,否则可能导致归类或审价争议。
Q: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调味酱适用210390吗?
A: 是的,但需注意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单独的正面清单和税收政策。210390项下商品若在清单内,可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否则需按一般贸易申报。
Q: 210390出口需要哪些监管证件?
A: 一般出口需提供报关单、发票、装箱单、合同等基本单证。若目的国有特殊要求,可能需提供健康证、原产地证等。具体可咨询当地海关或货代。
Q: 如果产品是复合调味酱,但含有酒精,还能归入210390吗?
A: 若酒精仅作为防腐剂或溶剂,且含量极低,不影响产品作为调味酱的基本特征,仍可归入210390。但若酒精含量较高,使产品具有饮料特征,则可能归入第22章。
Q: 210390的归类决定是否有先例可循?
A: 可查询海关总署发布的归类决定或预裁定,如“某某调味酱”归类决定。也可参考WCO归类意见。但需注意具体产品成分和工艺可能不同,建议必要时申请预裁定。
⚠️ 免责声明:本页 HS 编码归类、申报要素、税率与监管条件等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海关归类法律意见。关税税率、监管条件随政策变动,最终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现场认定为准。进出口报关请咨询专业报关行或直接咨询海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