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编码: 120400
亚麻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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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结构

章
第12章涵盖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本章包括用于榨油、播种、工业或药用等用途的植物产品,但排除用于食用的蔬菜、水果及坚果。关键区分点在于加工程度:仅经简单清洗、干燥、破碎等处理的子仁归入本章,而进一步加工成食品或制成品的则归入其他章。
税目
税目1204专门涵盖亚麻籽,无论其是否破碎。亚麻籽是重要的油料作物,含油量高,主要用于榨取亚麻籽油,也用于饲料、工业用(如亚麻纤维)及食用。该税目包括整粒、破碎或碾磨的亚麻籽,但不包括进一步加工成的亚麻籽粉(若经过深加工可能归入其他税号)或亚麻籽油(归入15章)。
逐位拆解
编码120400为6位子目,前2位“12”代表第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第3-4位“04”代表税目1204,具体为“亚麻籽,不论是否破碎”。第5-6位“00”表示该税目下未进一步细分,即亚麻籽作为一个整体子目,没有更细的分类。因此,120400完整表示“亚麻籽,不论是否破碎”。
归类依据
亚麻籽属于含油子仁,符合第12章的范围。税目1204明确列名“亚麻籽”,因此应归入此编码。它不同于1201(大豆)、1202(花生)、1203(椰干)等,也不同于1205(油菜籽)、1206(葵花籽)。若亚麻籽经过烘炒或进一步加工成食品,则可能归入第20章;若榨油后剩余油渣,则归入2306。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应填写“亚麻籽”,可附加拉丁学名或品种名,如“亚麻籽(Linum usitatissimum)”。
⚠️ 误写为“胡麻籽”或“亚麻仁”,但“胡麻”可能指其他油料,需与亚麻籽区分。
是否破碎
说明亚麻籽的物理状态,如“未破碎”、“破碎”或“碾磨”,这是税目1204的关键区分要素。
⚠️ 忽略破碎状态,或误将破碎与粉末混淆,粉末可能归入其他税号。
用途
申报亚麻籽的用途,如“榨油用”、“种植用”、“饲料用”、“食用”等,影响监管条件和税率。
⚠️ 笼统填写“加工用”,未明确具体用途,可能导致归类或监管证件错误。
加工方法
描述加工方式,如“清洗、干燥、未进一步加工”,若经过烘炒、蒸煮等热处理需注明。
⚠️ 将烘炒后的亚麻籽仍申报为120400,实际应归入第20章。
是否种用
明确是否为种植用种子,种用亚麻籽可能涉及检疫审批和不同监管条件。
⚠️ 将非种用亚麻籽申报为种用,或反之,导致检疫风险。
产地
填写亚麻籽的原产国或地区,影响关税税率和贸易协定适用。
⚠️ 仅填写“进口”或“国外”,未具体到国家。
品牌
如有品牌,需申报品牌名称;无品牌可填“无”。
⚠️ 将品牌与生产商混淆,或漏报品牌。
包装规格
说明包装方式及规格,如“25千克/袋”、“散装”等。
⚠️ 填写不清晰,如“袋装”未注明重量。
填写示范:
报关单申报示例: 品名:亚麻籽(Linum usitatissimum) HS编码:1204000000 是否破碎:未破碎 用途:榨油用 加工方法:清洗、干燥 是否种用:否 产地:加拿大 品牌:无 包装规格:25千克/袋 数量:1000袋 总价:CIF 50000美元 备注:非种用,非转基因。
常见错误:

🎯 归类逻辑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依据是《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第12章注释及税目1204条文。亚麻籽作为含油子仁,未经过超出简单清洗、干燥、破碎等处理,应归入1204。若经过烘炒、蒸煮、调味等加工,则超出第12章范围,归入第20章。若榨油后剩余油渣,归入2306。若为种用,仍归1204,但需符合检疫规定。
易混淆编码:
1201 - 大豆
大豆与亚麻籽均为油料子仁,但大豆归1201,亚麻籽归1204。主要区别在于物种不同,且大豆有更细的子目分类。
1205 - 油菜籽
油菜籽归1205,亚麻籽归1204。两者均为油料,但植物种类不同,油菜籽用于榨取菜籽油,亚麻籽用于亚麻籽油。
1206 - 葵花籽
葵花籽归1206,亚麻籽归1204。葵花籽可食用或榨油,但税号不同,且葵花籽有多个子目(种用、其他)。
1214 - 其他含油子仁及果实
1214为兜底税号,若亚麻籽不符合1204具体列名,则可能归入1214。但亚麻籽已具体列名,故不归1214。
2306 - 油渣饼及其他固体残渣
亚麻籽榨油后的残渣归2306,而亚麻籽本身归1204。区别在于是否经过榨油提取油脂。
自检清单:

❓ 常见问题

Q: 亚麻籽和胡麻籽是同一个东西吗?HS编码是否相同?
A: 在植物学上,胡麻通常指亚麻(Linum usitatissimum),因此胡麻籽就是亚麻籽,HS编码均为120400。但部分地区将“胡麻”指代其他油料作物(如芝麻),需根据实际物种判断。建议申报时使用拉丁学名以避免歧义。
Q: 亚麻籽经过烘炒后还可以归入120400吗?
A: 不可以。烘炒属于热处理,超出了第12章允许的简单加工范围,应归入第20章(如2008)。若仅清洗、干燥、破碎,则仍归120400。
Q: 进口亚麻籽需要哪些监管证件?
A: 一般需提供原产地证、植检证、合同、发票、装箱单等。若为种用,还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具体监管条件可查询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税则》或咨询当地海关。
Q: 亚麻籽的关税税率是多少?
A: 税率会因原产国、贸易协定、年度调整而变化。请查询最新《进出口税则》或通过海关总署网站、单一窗口查询。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普通税率等适用条件不同。
Q: 亚麻籽粉应该归入哪个HS编码?
A: 若亚麻籽仅简单研磨成粉,未经过其他加工,可能仍归120400?但通常研磨成粉视为进一步加工,可能归入1106(谷物粉)或1214。建议根据加工工艺和用途确认,必要时申请预归类。
Q: 亚麻籽和亚麻籽油的海关编码区别?
A: 亚麻籽归120400,亚麻籽油归1515(其他固定植物油),具体子目为1515.11(初榨)或1515.19(其他)。两者加工深度不同,归类截然不同。
Q: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亚麻籽适用什么编码?
A: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亚麻籽仍按120400申报,但需符合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要求。注意清单可能对商品形态、用途有限制,需核对最新版本。
Q: 亚麻籽申报时如何区分种用和非种用?
A: 种用亚麻籽需提供检疫审批,且包装上通常有“种用”标识。非种用则用于榨油、饲料等。申报时应如实填写用途,避免因误报导致退运或处罚。
⚠️ 免责声明:本页 HS 编码归类、申报要素、税率与监管条件等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海关归类法律意见。关税税率、监管条件随政策变动,最终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现场认定为准。进出口报关请咨询专业报关行或直接咨询海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