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期付款交单

语言: 中文 | English | Español | 日本語 | 한국어 | Tiếng Việt | ไทย | Русский

📖 详细解析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是跟单托收的一种,指卖方发货后,通过银行向买方提示单据,买方须在见单后立即付款,银行才交付单据。其使用场景多为买卖双方有一定信任基础但不愿采用赊销或信用证的中小额度交易。注意事项:银行仅负责提示和转交单据,不承担付款责任;买方拒付时,卖方需自行处理货物或转售,风险较大;单据必须严格符合合同要求,否则买方可能借故拒付。与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的区别在于付款时间:即期要求见单即付,远期允许买方在见票后若干天付款。与承兑交单(D/A)的区别在于交单条件:D/P必须付款后才能取得单据,而D/A只需承兑即可取单,后者风险更高。与信用证(L/C)相比,D/P费用低但收款保障弱,适合老客户或小额交易。

📝 例句

1. 根据合同约定,本次交易采用即期付款交单方式,请贵方在收到银行提示单据后立即付款,以便及时提货。(说明:卖方在合同中明确D/P at Sight的付款条件,提醒买方见单即付。) 2. 我方已于昨日通过托收行提交全套单据,请贵方银行收到后通知买方即期付款交单,付款后即可领取提单安排提货。(说明:卖方通知买方银行单据已到,强调付款后才能拿到提单,体现D/P at Sight的操作流程。)

💡 外贸实用提示

📧 使用商务邮件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