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到付(Freight to Collect)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运费支付方式,指货物运输费用由收货人在目的地支付,而非由发货人在起运地预付。该术语通常与F组或C组贸易术语(如FOB、FCA、CFR、CIF等)配合使用,但需注意:在CIF或CFR下,卖方本应支付运费至目的地,若合同约定“运费到付”,则意味着运费由买方承担,可能改变贸易术语的默认规则。使用场景多见于买方与承运人有长期协议、能获得更优运价,或买方希望控制运输安排时。注意事项包括:1)需在提单上明确标注“Freight Collect”,否则承运人可能默认预付;2)到付运费通常高于预付,且买方可能面临额外手续费;3)若买方拒付,承运人可能行使留置权,卖方可能受牵连。与“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相对,后者由发货人支付。区别在于费用承担方和风险转移点不同,到付时卖方需确保提单正确标注,避免承运人向卖方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