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或 Time L/C)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在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后,不立即付款,而是承诺在将来某一确定日期付款的信用证。其核心特征是“延期付款”,常见期限如见票后30天、60天、90天等。使用场景:当进口商希望获得资金周转时间,或出口商为争取订单而给予买方信用期时,常采用远期信用证。注意事项:出口商需承担远期收汇风险及汇率波动风险,可考虑办理福费廷或贴现;进口商则需关注到期付款义务,避免违约。与即期信用证(Sight L/C)的区别在于付款时间:即期是单证相符后立即付款,远期则延后。与假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payable at sight)不同,后者虽为远期但可即期付款,贴现费用由进口商承担。此外,远期信用证下,出口商交单后需等待到期日收款,期间可凭承兑汇票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