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码结构
第35章涵盖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本章包括以天然或合成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以及未列名的蛋白类物质和酶。胶粘剂是本章的核心商品之一,广泛用于工业、建筑、包装和消费品领域。本章的品目按基料类型划分,如动物胶、植物胶、橡胶胶、塑料胶等,3506为其他未列名胶粘剂。 税目3506涵盖未在其他品目列名的胶粘剂,包括以橡胶、塑料(含合成树脂)、硅酮等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以及零售包装的胶粘剂产品。该税目进一步按基料类型和包装形式划分子目,如3506.10为零售包装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3506.91为其他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 前2位35代表第35章,包括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3-4位06代表税目3506,即其他未列名的胶粘剂及胶粘制品。第5-6位91代表子目3506.91,专指以聚合物(如合成树脂、橡胶、硅酮等)为基料的胶粘剂,但不包括零售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归入3506.10)。因此,350691精确覆盖了工业用、非零售包装的聚合物基胶粘剂。 该商品是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且未归入其他更具体的品目(如3501蛋白胶、3502植物胶、3503动物胶等)。同时,它不符合3506.10的零售包装条件(每件净重≤1千克),因此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则应归入3506.10。
章
第35章涵盖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本章包括以天然或合成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以及未列名的蛋白类物质和酶。胶粘剂是本章的核心商品之一,广泛用于工业、建筑、包装和消费品领域。本章的品目按基料类型划分,如动物胶、植物胶、橡胶胶、塑料胶等,3506为其他未列名胶粘剂。
税目
税目3506涵盖未在其他品目列名的胶粘剂,包括以橡胶、塑料(含合成树脂)、硅酮等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以及零售包装的胶粘剂产品。该税目进一步按基料类型和包装形式划分子目,如3506.10为零售包装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3506.91为其他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
逐位拆解
前2位35代表第35章,包括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第3-4位06代表税目3506,即其他未列名的胶粘剂及胶粘制品。第5-6位91代表子目3506.91,专指以聚合物(如合成树脂、橡胶、硅酮等)为基料的胶粘剂,但不包括零售包装每件净重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归入3506.10)。因此,350691精确覆盖了工业用、非零售包装的聚合物基胶粘剂。
归类依据
该商品是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且未归入其他更具体的品目(如3501蛋白胶、3502植物胶、3503动物胶等)。同时,它不符合3506.10的零售包装条件(每件净重≤1千克),因此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则应归入3506.10。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如‘环氧树脂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应准确反映基料和用途。 用途: 描述胶粘剂的主要应用领域,如‘用于木材粘接’、‘用于汽车装配’、‘电子元件固定’。 基料成分: 注明主要聚合物成分,如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硅酮等,并说明含量。 包装规格: 说明包装形式及净重,如‘桶装,20kg/桶’、‘管装,50g/支’。 外观: 描述产品物理状态,如液体、膏状、固体、粉末等。 品牌: 申报品牌名称(如有),无品牌则注明‘无牌’。 型号: 申报产品型号或规格代码,便于识别。 是否零售包装: 明确是否零售包装,若为零售包装需注明每件净重是否≤1千克。 品名:环氧树脂胶粘剂;用途:用于金属与塑料粘接;基料成分:环氧树脂60%,固化剂30%,填料10%;包装规格:铁桶装,净重25kg/桶;外观:灰色膏状;品牌:ABC;型号:EP-200;是否零售包装:否。 未注明聚合物基料类型,导致无法确定子目。 将零售包装(≤1kg)误报为非零售包装,错误归入3506.91。 成分含量申报不实,影响归类与审价。 忽略外观描述,可能影响商品识别。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如‘环氧树脂胶粘剂’、‘聚氨酯胶粘剂’。应准确反映基料和用途。
⚠️ 仅写‘胶水’或‘胶粘剂’,未注明基料类型。
用途
描述胶粘剂的主要应用领域,如‘用于木材粘接’、‘用于汽车装配’、‘电子元件固定’。
⚠️ 用途描述过于宽泛,如‘工业用’。
基料成分
注明主要聚合物成分,如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硅酮等,并说明含量。
⚠️ 未标明具体聚合物,或仅写‘合成树脂’。
包装规格
说明包装形式及净重,如‘桶装,20kg/桶’、‘管装,50g/支’。
⚠️ 未注明净重,导致无法判断是否属于零售包装。
外观
描述产品物理状态,如液体、膏状、固体、粉末等。
⚠️ 遗漏外观描述。
品牌
申报品牌名称(如有),无品牌则注明‘无牌’。
⚠️ 品牌与型号混淆。
型号
申报产品型号或规格代码,便于识别。
⚠️ 型号填写不完整。
是否零售包装
明确是否零售包装,若为零售包装需注明每件净重是否≤1千克。
⚠️ 误将工业大包装申报为零售包装。
填写示范:
品名:环氧树脂胶粘剂;用途:用于金属与塑料粘接;基料成分:环氧树脂60%,固化剂30%,填料10%;包装规格:铁桶装,净重25kg/桶;外观:灰色膏状;品牌:ABC;型号:EP-200;是否零售包装:否。
常见错误:- 未注明聚合物基料类型,导致无法确定子目。
- 将零售包装(≤1kg)误报为非零售包装,错误归入3506.91。
- 成分含量申报不实,影响归类与审价。
- 忽略外观描述,可能影响商品识别。
🎯 归类逻辑
归类核心依据为:1)商品是否属于胶粘剂;2)基料是否为聚合物(合成树脂、橡胶等);3)是否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1千克。若满足聚合物基料且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10。此外,需排除其他品目已有具体列名的胶粘剂,如3501至3505。 350610 零售包装的胶粘剂,每件净重≤1千克: 3506.10涵盖所有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的胶粘剂,不论基料类型;而3506.91仅涵盖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净重>1千克的聚合物基胶粘剂。 350691 其他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 与3506.10的区别在于包装规格;与3506.99的区别在于基料类型:3506.99涵盖其他基料(如天然树脂、硅酸盐等)的胶粘剂。 350699 其他未列名胶粘剂: 3506.99涵盖未列名的其他胶粘剂,如以天然树脂、虫胶、沥青等为基料的胶粘剂,而3506.91专指聚合物基料。 350520 以淀粉、糊精或其他改性淀粉为基料的胶: 3505.20专指淀粉基胶粘剂,属于第35章但单独列目,不归入3506。 321410 嵌缝胶、腻子、树脂胶泥等: 3214.10涵盖嵌缝胶、腻子等,主要用于填缝密封,而非粘接;若产品兼具粘接和密封功能,需根据主要用途判断。 确认商品是否为胶粘剂,而非密封胶或腻子。 确认基料是否为聚合物(合成树脂、橡胶等)。 确认包装是否为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是否≤1千克。 确认是否属于其他品目已列名的胶粘剂(如3501-3505)。 确认成分含量是否准确,避免因成分误报导致归类错误。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依据为:1)商品是否属于胶粘剂;2)基料是否为聚合物(合成树脂、橡胶等);3)是否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1千克。若满足聚合物基料且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10。此外,需排除其他品目已有具体列名的胶粘剂,如3501至3505。
易混淆编码:350610 - 零售包装的胶粘剂,每件净重≤1千克
3506.10涵盖所有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的胶粘剂,不论基料类型;而3506.91仅涵盖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净重>1千克的聚合物基胶粘剂。
350691 - 其他以聚合物为基料的胶粘剂
与3506.10的区别在于包装规格;与3506.99的区别在于基料类型:3506.99涵盖其他基料(如天然树脂、硅酸盐等)的胶粘剂。
350699 - 其他未列名胶粘剂
3506.99涵盖未列名的其他胶粘剂,如以天然树脂、虫胶、沥青等为基料的胶粘剂,而3506.91专指聚合物基料。
350520 - 以淀粉、糊精或其他改性淀粉为基料的胶
3505.20专指淀粉基胶粘剂,属于第35章但单独列目,不归入3506。
321410 - 嵌缝胶、腻子、树脂胶泥等
3214.10涵盖嵌缝胶、腻子等,主要用于填缝密封,而非粘接;若产品兼具粘接和密封功能,需根据主要用途判断。
自检清单:- ✓ 确认商品是否为胶粘剂,而非密封胶或腻子。
- ✓ 确认基料是否为聚合物(合成树脂、橡胶等)。
- ✓ 确认包装是否为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是否≤1千克。
- ✓ 确认是否属于其他品目已列名的胶粘剂(如3501-3505)。
- ✓ 确认成分含量是否准确,避免因成分误报导致归类错误。
❓ 常见问题
如何判断胶粘剂是否属于3506.91? 首先确认商品为胶粘剂,且基料为聚合物(如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等)。其次,确认包装非零售包装,或虽为零售包装但每件净重超过1千克。若满足,则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10。 3506.91和3506.10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主要区别在于包装规格:3506.10适用于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不论基料类型;3506.91适用于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每件净重超过1千克的聚合物基胶粘剂。因此,包装规格是区分二者的关键。 如果胶粘剂以天然橡胶为基料,应归入哪个编码? 天然橡胶属于聚合物,因此以天然橡胶为基料的胶粘剂,若不符合3506.10的零售包装条件,应归入3506.91。但需注意,若天然橡胶胶粘剂符合3501(蛋白胶)或3502(植物胶)等具体列名,则优先归入这些品目。 报关时申报要素中‘基料成分’应如何填写? 应注明主要聚合物的化学名称及含量百分比,例如‘环氧树脂60%,固化剂30%,填料10%’。避免仅写‘合成树脂’或‘聚合物’,因为不同聚合物可能影响归类。同时,若含有溶剂等挥发性成分,也应简要说明。 胶粘剂若用于电子元件,是否会影响归类? 用途通常不影响归类,除非该用途使产品成为其他品目的专用于某设备的零件。例如,若胶粘剂作为电子元件的专用粘接剂,且与元件一同报验,可能按元件归类。但单独报验的胶粘剂仍按3506归类。 如何查询3506.91的进口税率? 进口税率需根据目的国海关税则查询。例如,中国海关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或通过海关总署官网、单一窗口查询。税率可能因贸易协定、原产地等因素适用不同税率,建议以最新税则为准。 胶粘剂若为双组分包装,应如何归类? 双组分胶粘剂通常分别包装,但配套报验。若各组分均为聚合物基料,且整体作为胶粘剂使用,一般按胶粘剂归类,归入3506.91(若非零售包装)。但若组分需混合后使用,且混合后为胶粘剂,仍按胶粘剂归类。 3506.91与3214.10如何区分? 3506.91为胶粘剂,主要用于粘接;3214.10为嵌缝胶、腻子等,主要用于填缝密封。若产品主要功能为粘接,归入3506.91;若主要功能为密封填缝,归入3214.10。若兼具两种功能,需根据主要用途判断。
Q: 如何判断胶粘剂是否属于3506.91?
A: 首先确认商品为胶粘剂,且基料为聚合物(如环氧树脂、聚氨酯、丙烯酸酯等)。其次,确认包装非零售包装,或虽为零售包装但每件净重超过1千克。若满足,则归入3506.91。若为零售包装且净重≤1千克,则归入3506.10。
Q: 3506.91和3506.10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A: 主要区别在于包装规格:3506.10适用于零售包装且每件净重不超过1千克的胶粘剂,不论基料类型;3506.91适用于非零售包装或零售包装但每件净重超过1千克的聚合物基胶粘剂。因此,包装规格是区分二者的关键。
Q: 如果胶粘剂以天然橡胶为基料,应归入哪个编码?
A: 天然橡胶属于聚合物,因此以天然橡胶为基料的胶粘剂,若不符合3506.10的零售包装条件,应归入3506.91。但需注意,若天然橡胶胶粘剂符合3501(蛋白胶)或3502(植物胶)等具体列名,则优先归入这些品目。
Q: 报关时申报要素中‘基料成分’应如何填写?
A: 应注明主要聚合物的化学名称及含量百分比,例如‘环氧树脂60%,固化剂30%,填料10%’。避免仅写‘合成树脂’或‘聚合物’,因为不同聚合物可能影响归类。同时,若含有溶剂等挥发性成分,也应简要说明。
Q: 胶粘剂若用于电子元件,是否会影响归类?
A: 用途通常不影响归类,除非该用途使产品成为其他品目的专用于某设备的零件。例如,若胶粘剂作为电子元件的专用粘接剂,且与元件一同报验,可能按元件归类。但单独报验的胶粘剂仍按3506归类。
Q: 如何查询3506.91的进口税率?
A: 进口税率需根据目的国海关税则查询。例如,中国海关可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或通过海关总署官网、单一窗口查询。税率可能因贸易协定、原产地等因素适用不同税率,建议以最新税则为准。
Q: 胶粘剂若为双组分包装,应如何归类?
A: 双组分胶粘剂通常分别包装,但配套报验。若各组分均为聚合物基料,且整体作为胶粘剂使用,一般按胶粘剂归类,归入3506.91(若非零售包装)。但若组分需混合后使用,且混合后为胶粘剂,仍按胶粘剂归类。
Q: 3506.91与3214.10如何区分?
A: 3506.91为胶粘剂,主要用于粘接;3214.10为嵌缝胶、腻子等,主要用于填缝密封。若产品主要功能为粘接,归入3506.91;若主要功能为密封填缝,归入3214.10。若兼具两种功能,需根据主要用途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