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コード: 220590
その他の混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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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コード構造

章
第22章涵盖饮料、酒及醋,包括水、无酒精饮料、啤酒、葡萄酒、烈酒、利口酒、醋等。该章区分了不同酒精饮料的类别,如葡萄酒、发酵饮料、蒸馏酒及加味酒。加味酒是本章重要品类,指以葡萄酒或其他发酵饮料为基酒,添加植物或香料等调味成分的产品。本章不包括药品、香水或工业用酒精,这些分别归入其他章。
項
税目2205涵盖味美思酒及其他加味葡萄酒或加味发酵饮料。具体包括以鲜葡萄酿制的葡萄酒为基酒,加入植物或香料(如苦艾、龙胆根等)调味的饮料,以及以其他发酵饮料(如苹果酒、梨酒)为基酒制成的加味饮料。这些产品通常酒精度较高,但区别于普通葡萄酒和蒸馏酒。
桁ごとの解説
前2位22代表第22章饮料、酒及醋。第3-4位05代表税目2205,即味美思酒及其他加味葡萄酒或加味发酵饮料。第5-6位90为子目,表示“其他”,即除味美思酒(子目2205.10)以外的加味酒。因此220590涵盖所有不属于味美思的加味葡萄酒或加味发酵饮料。
分類根拠
该商品为加味酒,即以发酵饮料为基酒并添加调味物质,符合2205的描述。若为纯葡萄酒应归入2204,若为蒸馏酒应归入2208,若为啤酒则归入2203。因此,220590适用于非味美思的加味酒。

📝 申告要素

品名
商品的中文及外文名称,应准确反映其属性,如“加味葡萄酒”或“味美思”等。
⚠️ 仅写“葡萄酒”或“酒精饮料”,未体现加味特征。
成分
列出主要成分,包括基酒类型、添加的植物或香料、酒精浓度等。
⚠️ 遗漏添加物或错误标注基酒,如将加味酒写成纯葡萄酒。
品牌
商品品牌名称,无品牌可填“无”。
⚠️ 品牌与生产商混淆,或拼写错误。
包装规格
单位包装的容量,如750ml/瓶,以及每箱数量。
⚠️ 仅写“瓶装”,未提供具体容量。
酒精浓度
按体积计算的酒精百分比,如12%vol。
⚠️ 误填质量百分比或省略单位。
生产日期
产品的生产日期或灌装日期,格式为YYYY-MM-DD。
⚠️ 填写保质期或过期日期。
原产国
商品的生产或制造国家,如法国、意大利等。
⚠️ 填写出口国或中转国。
生产商
生产企业的名称,应完整准确。
⚠️ 填写出口商或贸易商名称。
記入例:
品名:加味葡萄酒;成分:葡萄汁、水、糖、苦艾提取物、天然香料,酒精浓度12%vol;品牌:XYZ;包装规格:750ml/瓶,6瓶/箱;酒精浓度:12%vol;生产日期:2023-05-10;原产国:法国;生产商:Domaine ABC。
よくある間違い:

🎯 分類ロジック

判定根拠
归类核心依据是商品的基酒类型和添加物。2205要求以葡萄酒或其他发酵饮料为基酒,并添加植物或香料等调味物质。若基酒为蒸馏酒,则归入2208;若为未加味的葡萄酒,则归入2204。同时,需注意子目2205.10为味美思,其他加味酒归入2205.90。
混同しやすいコード:
2204 - 葡萄酒
2204为纯葡萄酿造,未添加植物或香料;2205为加味葡萄酒,添加了调味物质。
2206 - 其他发酵饮料
2206为未加味的发酵饮料,如苹果酒、梨酒;若加味则归入2205。
2208 - 蒸馏酒
2208为蒸馏酒,如白兰地、威士忌;2205基酒为发酵酒,非蒸馏酒。
2205.10 - 味美思
味美思是加味葡萄酒的一种,但子目2205.10专指味美思,其他加味酒归2205.90。
セルフチェック:

❓ よくある質問

Q: 如何查询220590的进口税率?
A: 可通过中国海关总署官网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输入HS编码220590,选择原产国和贸易方式,系统会显示最惠国税率、普通税率或协定税率。注意税率可能随政策调整,建议以最新公布为准。
Q: 加味酒和味美思有什么区别?
A: 味美思是加味酒的一种,特指以葡萄酒为基酒,添加苦艾等植物调味,且通常具有特定风味。在HS编码中,味美思归入2205.10,而其他加味酒归入2205.90。
Q: 220590的加味酒需要哪些进口资质?
A: 进口加味酒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海关收发货人备案。此外,需提供原产地证、卫生证书、成分检测报告等,并加贴中文标签。
Q: 跨境电商销售加味酒,如何申报?
A: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加味酒,需通过跨境电商平台申报,提供订单、支付、物流信息,并按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要求。申报时需准确填写HS编码220590,并注明商品属性。
Q: 加味酒的中文标签有什么要求?
A: 中文标签需包含品名、原料与辅料、酒精浓度、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国、生产商、进口商信息等。加味酒还需标注“加味”字样,并符合GB 7718和GB 15037等标准。
Q: 220590和220510的归类容易混淆吗?
A: 是的,两者都是加味酒,但220510特指味美思,220590为其他加味酒。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属于味美思,即是否以葡萄酒为基酒并添加苦艾等特定植物。
Q: 如果加味酒基酒是苹果酒,归入哪个编码?
A: 若以苹果酒等发酵饮料为基酒,并添加植物或香料,仍归入2205,具体为220590(非味美思)。若苹果酒未加味,则归入2206。
Q: 申报时成分如何填写才能避免归类错误?
A: 应详细列出基酒类型、添加的植物或香料名称、酒精浓度等。例如“基酒:葡萄酒;添加物:苦艾、龙胆根;酒精浓度:15%vol”。避免只写“葡萄酒”或“香料”。
⚠️ 免責事項:本ページのHSコード分類、申告要素、関税率、規制条件は参考情報であり、通関分類に関する法的助言を構成するものではありません。関税率・規制は変更される可能性があり、税関総署の最新公告および現場判断が優先されます。輸出入の通関手続きは専門の通関業者または税関機関にご相談くださ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