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编码: 110320
谷物团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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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结构

章
第11章涵盖碾磨工业产品,包括谷物磨粉、淀粉、菊粉、面筋等,以及谷物团粒。本章主要涉及将谷物或其他植物原料经过碾磨、加工制成的产品,但排除直接食用的谷物(第10章)和烘焙食品(第19章)。核心是粉状、粒状或团粒状的中间产品。
税目
税目1103涵盖谷物经碾磨或加工制成的团粒、粗粒及粗粉。具体包括:谷物粗粉(1103.11-1103.19)和谷物团粒(1103.20)。团粒指通过挤压或造粒工艺将谷物粉或粗粉制成的颗粒状产品,常用于饲料或进一步加工。
逐位拆解
前2位11:第11章,碾磨工业产品。第3-4位03:税目1103,谷物粗粉、粗粒及团粒。第5-6位20:子目1103.20,谷物团粒。注意:1103.20是唯一子目,涵盖所有谷物团粒,不区分谷物种类。而1103.11至1103.19则按谷物种类细分粗粉和粗粒。因此,110320专指团粒,无论原料是小麦、玉米还是其他谷物。
归类依据
该商品为谷物团粒,属于第11章碾磨产品,且符合税目1103的描述。团粒是通过造粒工艺将谷物粉或粗粉制成,不同于第10章的谷物(未加工)和第19章的食品(经进一步加工)。因此归入1103.20,而非1103.11-1103.19(粗粉/粗粒)或2302(饲料残渣)。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应注明为谷物团粒,并说明原料谷物种类,如玉米团粒、小麦团粒等。
⚠️ 仅写“团粒”未注明原料,或误写为“饲料颗粒”。
原料
列明团粒所用的谷物种类,如玉米、小麦、大麦、燕麦等,以及是否混合多种谷物。
⚠️ 未列明具体谷物,或笼统写“谷物”。
加工方法
描述造粒工艺,如挤压造粒、滚筒造粒等,以及是否经过熟化、膨化等处理。
⚠️ 未说明加工方法,或误写为“烘焙”。
成分含量
标明谷物成分的百分比,如玉米含量≥95%,以及是否添加粘合剂、水分等。
⚠️ 未提供成分含量,或添加物未申报。
外观
描述团粒的色泽、形状、尺寸等,如淡黄色圆柱形颗粒,直径3-5mm。
⚠️ 描述过于简单,如“颗粒状”。
用途
说明团粒的最终用途,如动物饲料、酿造原料、进一步加工等。
⚠️ 用途不明确,如“工业用”。
包装规格
注明包装方式及每包净重,如编织袋装,50kg/袋。
⚠️ 未注明净重,或包装描述不清。
填写示范:
品名:玉米团粒;原料:玉米;加工方法:挤压造粒,未熟化;成分含量:玉米98%,水分2%;外观:淡黄色圆柱形颗粒,直径4mm;用途:动物饲料;包装规格:编织袋装,50kg/袋。
常见错误:

🎯 归类逻辑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依据:1)商品为团粒状,符合税目1103“团粒”的描述;2)原料为谷物,且经过碾磨或造粒加工,但未进一步加工成食品;3)团粒的加工工艺(挤压、造粒)属于第11章范围,不改变谷物基本性质。因此归入1103.20。
易混淆编码:
1103.11 - 小麦粗粉
1103.11为小麦粗粉,呈粉状;1103.20为团粒,呈颗粒状,物理形态不同。
1103.19 - 其他谷物粗粉
1103.19为其他谷物粗粉,粉状;1103.20为团粒,颗粒状,且不区分谷物种类。
2302.40 - 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
2302.40为碾磨过程中的残渣,而1103.20为谷物团粒,是加工产品,非残渣。
1904.10 - 膨化或焙烤谷物食品
1904.10为经膨化或焙烤的即食谷物食品,而1103.20团粒通常未熟化,用于饲料或再加工。
自检清单:

❓ 常见问题

Q: 谷物团粒和谷物粗粉在HS编码上有什么区别?
A: 谷物粗粉归入1103.11-1103.19,按谷物种类细分;谷物团粒归入1103.20,不区分谷物种类。两者物理形态不同:粗粉为粉状,团粒为颗粒状。
Q: 如果谷物团粒添加了粘合剂,是否还归入1103.20?
A: 若添加的粘合剂仅为加工助剂,且未改变团粒的基本性质,仍归1103.20。但若添加物使产品具有其他税目特征(如食品),则可能归入其他编码。
Q: 如何查询110320的关税税率?
A: 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第三方查询平台,输入HS编码110320,查看进口关税、增值税等税率。注意税率可能因国家、贸易协定而不同。
Q: 谷物团粒的申报要素中,为什么需要注明原料谷物种类?
A: 虽然1103.20不区分谷物种类,但注明原料有助于海关确认商品属性,防止误归入其他编码,同时便于统计和监管。
Q: 跨境电商销售谷物团粒,应如何归类?
A: 若谷物团粒作为宠物饲料或原料销售,仍归1103.20。但若作为直接食用的零食,且经过熟化、调味,则可能归入第19章或第21章。
Q: 110320与230240都涉及谷物,如何区分?
A: 110320为谷物团粒,是加工产品;230240为谷物糠、麸及其他残渣,是碾磨过程的副产品。前者为颗粒状,后者为粉状或残渣状。
Q: 谷物团粒的出口退税是否适用?
A: 出口退税取决于具体商品和国家的退税政策。需查询最新出口退税率,通常1103.20可能享有退税,但需以税务机关公布为准。
Q: 如果谷物团粒经过膨化处理,是否还归入110320?
A: 若膨化处理使团粒成为即食食品,则可能归入1904.10。但若膨化仅为改善饲料性能,未改变基本性质,仍可能归1103.20。需根据具体工艺和用途判断。
⚠️ 免责声明:本页 HS 编码归类、申报要素、税率与监管条件等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海关归类法律意见。关税税率、监管条件随政策变动,最终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现场认定为准。进出口报关请咨询专业报关行或直接咨询海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