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扣价格法(Deductive Value Method)是海关估价中用于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一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无法按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确定完税价格的情况。其核心是从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销售环节的转售价格(通常为批发或零售价格)中,扣除进口关税、国内税、运费、保险费、佣金、利润及一般费用等,倒推出货物的到岸价格(CIF)。使用场景多见于海关对申报价格质疑时,或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寄售、租赁等特殊交易。注意事项:需以实际转售价格为基础,且转售须在进口后90天内发生;若转售价格包含多个环节,应合理分摊。与其他术语区别:不同于“计算价格法”(从生产成本正向累加),倒扣价格法是从销售端反向扣除;也不同于“成交价格法”,后者以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