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扣价格法

语言: 中文 | English | Español | 日本語 | 한국어 | Tiếng Việt | ไทย | Русский

📖 详细解析

倒扣价格法(Deductive Value Method)是海关估价中用于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一种方法,通常适用于无法按成交价格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法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法确定完税价格的情况。其核心是从进口货物在境内第一销售环节的转售价格(通常为批发或零售价格)中,扣除进口关税、国内税、运费、保险费、佣金、利润及一般费用等,倒推出货物的到岸价格(CIF)。使用场景多见于海关对申报价格质疑时,或跨国公司内部转移定价、寄售、租赁等特殊交易。注意事项:需以实际转售价格为基础,且转售须在进口后90天内发生;若转售价格包含多个环节,应合理分摊。与其他术语区别:不同于“计算价格法”(从生产成本正向累加),倒扣价格法是从销售端反向扣除;也不同于“成交价格法”,后者以实际支付或应付价格为准。

📝 例句

1. 海关认为我司申报的进口化妆品价格偏低,遂采用倒扣价格法,以国内商场零售价每瓶300元为基础,扣除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输费及合理利润后,最终核定完税价格为每瓶120元。(说明:海关在质疑申报价格时使用倒扣价格法重新估价。) 2. 在寄售贸易中,因货物所有权未转移,无法使用成交价格法,我们与海关协商后同意按倒扣价格法,从实际转售给国内客户的发票金额中扣除相关税费和佣金,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说明:寄售等特殊贸易方式下,倒扣价格法是常见的替代估价方法。)

💡 外贸实用提示

📧 使用商务邮件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