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减免(Duty Reduction and Exemption)指一国海关依据法律法规或国际协定,对特定进出口货物全部或部分免除其应缴关税的措施。它通常分为两类:一是“减免”(Reduction),即降低税率;二是“豁免”(Exemption),即完全免征。使用场景包括自由贸易协定(如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下的优惠原产地规则、最不发达国家特惠待遇、特定区域(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的税收优惠,以及因外交、救灾等特殊原因的临时减免。注意事项:企业需主动申报并提交原产地证明、减免税证明等文件,且货物必须符合直运规则、原产地标准等条件;否则可能被追缴税款甚至处罚。与“退税”(Drawback)不同,关税减免是进口时直接少缴或不缴,而退税是出口后对已缴进口税的退还;与“免税”(Duty-free)相比,免税常指特定商品(如个人物品)的免征,而关税减免更强调基于政策或协定的系统性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