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编码: 851310
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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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码结构

章
第85章涵盖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本章是HS分类中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主要归属章,涉及从家用电器到工业电子设备的广泛商品。章内税目按功能或用途排列,如发电、变电、储能、消费电子等。手电筒作为便携式电动照明装置,因其依赖电池供电且含电气元件,故归入本章。
税目
税目8513涵盖自供能源(如干电池、蓄电池、磁电机)的便携式电灯,包括手电筒、手提灯、矿灯、尾灯等,但不包括机动车辆用照明装置(归入8512)或普通灯具(归入9405)。该税目强调“便携”和“自供能源”两大特征,即灯具本身携带电源,无需外接电网。常见商品包括LED手电筒、头灯、露营灯等。
逐位拆解
编码851310为六位子目。前两位“85”表示第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第3-4位“13”表示税目8513(自供能源的便携式电灯)。第5-6位“10”表示子目8513.10,具体为手电筒(flashlights)。在HS分类中,子目层级进一步细化商品范围,8513.10专指手持式、以电池为电源的照明工具,通常具有筒状外壳和开关。若为其他便携式电灯(如头灯、手提灯),可能归入8513.90。
归类依据
手电筒归入8513.10而非8512(自行车或机动车用照明装置),因其不专用于车辆;也非9405(其他灯具),因其自带电源且便携。与8513.90的区别在于,8513.10特指手电筒,即手持式、通常为筒形、便于携带的照明工具,而8513.90涵盖其他自供能源便携灯,如矿灯、手提灯等。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如“LED手电筒”、“强光手电筒”,需与实物一致。
⚠️ 仅写“手电筒”过于笼统,未注明LED或传统灯泡。
品牌
填写品牌名称(如无品牌则填“无牌”),需与产品铭牌或包装一致。
⚠️ 将制造商名称误填为品牌,或漏填品牌导致清关延误。
型号
填写产品的型号或货号,用于区分不同规格。
⚠️ 型号填写不完整或与实物不符,影响海关查验。
材质
主要外壳材质,如铝合金、塑料、不锈钢等。
⚠️ 只写“金属”或“塑料”,未具体说明。
光源类型
如LED、卤素灯泡、氙气灯泡等,影响归类及监管条件。
⚠️ 将LED误写为“发光二极管”但未注明,或混淆光源类型。
电源类型
如干电池、锂电池、蓄电池,需注明是否含电池。
⚠️ 未注明电池类型,导致涉及危险品运输要求。
用途
如家用、户外、军事、工业检修等,需具体。
⚠️ 填写“照明”过于宽泛,未说明使用场景。
功率
额定功率或亮度(流明),有助于海关判断商品属性。
⚠️ 未提供功率信息,或单位错误(如将流明误为瓦特)。
填写示范:
报关单申报示例: 品名:LED强光手电筒 品牌:神火(SupFire) 型号:C8 材质:铝合金外壳 光源类型:LED 电源类型:18650锂电池(可充电) 用途:户外露营、夜间巡逻 功率:10W(1000流明) HS编码:8513100000 申报要素:品牌“神火”,型号“C8”,材质“铝合金”,光源“LED”,电源“锂电池”,用途“户外”,功率“10W”。
常见错误:

🎯 归类逻辑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依据:1)商品是否自带电源且便携;2)是否专用于车辆(排除8512);3)是否为主要手持式照明工具。根据《进出口税则》及注释,8513.10仅涵盖手电筒,即通常为筒形、手持、以电池为电源的照明装置。若产品可头戴或手提,且非筒形,则可能归入8513.90。此外,若手电筒与工具组合(如带刀具),需按主要功能归类。
易混淆编码:
851310 - 手电筒
本编码专指手持式筒形手电筒,而851390涵盖其他自供能源便携灯,如头灯、手提灯、矿灯等。
851390 - 其他自供能源便携式电灯
包括手提灯、头灯、矿灯等,非手电筒形状或非手持式。
851210 - 自行车或机动车辆用照明装置
专用于车辆,如自行车灯、汽车前照灯,不具便携性。
940540 - 其他电灯及照明装置
通常指固定式或需外接电源的灯具,如台灯、路灯。
850440 - 静止式变流器
若手电筒含充电适配器,适配器应单独归类,手电筒仍归8513。
自检清单:

❓ 常见问题

Q: 如何查询手电筒的HS编码?
A: 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HS编码查询平台或咨询报关行。输入关键词“手电筒”,系统会提示851310。但需确认商品是否符合“自供能源、便携、手持式”条件,否则可能归入其他编码。
Q: 手电筒和头灯HS编码一样吗?
A: 不一样。手电筒归入851310,头灯通常归入851390(其他自供能源便携灯)。若头灯设计为手持式,则可能归入851310,需根据实际形状和用途判断。
Q: 带充电宝功能的手电筒如何归类?
A: 若主要功能为照明,充电宝为附加功能,仍归851310。若充电宝功能为主要功能,则可能归入850760(锂离子电池)或850440(充电器),需按主要功能归类。
Q: 手电筒出口需要哪些认证?
A: 出口欧盟需CE认证,美国需FCC认证,含锂电池需UN38.3测试报告。具体认证取决于目的地和产品特性,建议提前咨询专业机构。
Q: 手电筒的申报要素有哪些?
A: 通常包括品名、品牌、型号、材质、光源类型、电源类型、用途、功率。不同海关可能要求略有差异,以当地海关规定为准。
Q: 手电筒归入851310,税率是多少?
A: 税率会因国家、贸易协定、原产地等因素变动。建议查询中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或使用海关总署的税率查询工具,以获取最新税率。
Q: 手电筒和激光笔HS编码区别?
A: 激光笔通常归入901320(激光器),手电筒归851310。若手电筒带激光功能,需按主要功能归类,可能归入901320。
Q: 手电筒的包装有特殊要求吗?
A: 含锂电池的手电筒需符合危险品运输规定,如UN38.3、MSDS等。普通干电池手电筒无特殊要求,但需确保包装牢固,避免运输损坏。
⚠️ 免责声明:本页 HS 编码归类、申报要素、税率与监管条件等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海关归类法律意见。关税税率、监管条件随政策变动,最终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现场认定为准。进出口报关请咨询专业报关行或直接咨询海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