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码结构
第84章是HS分类体系中涵盖机械器具、机器设备及其零件的大类,包括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办公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工业机器人、电动机、发电机组等。本章核心特征是商品需具备机械功能或作为机械的专用零件,而非单独使用的电气设备(后者归入第85章)。8467属于手提式工具范畴,其零件也归入本章。 税目8467涵盖手提式风动工具、手提式电动工具(含电动机械)及这些工具的专用零件。具体包括:手提式风动工具(如气动扳手、气动打磨机)、手提式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锯、电磨)、以及不连接外部动力源的手提式工具(如手动泵)。但注意: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若为通用零件(如螺栓、弹簧),则按通用零件归类;只有专用零件才归入8467。 编码846791为六位子目。前2位“84”代表第84章(机械器具、机器设备及其零件)。第3-4位“67”代表税目8467(手提式风动工具、电动工具及零件)。第5-6位“91”代表子目846791,具体为“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注意:8467税目下还有846711(手提式风动工具)、846719(其他手提式风动工具)、846721(手提式电动钻)、846722(手提式电锯)、846729(其他手提式电动工具)、846791(手提式电动工具零件)、846792(手提式风动工具零件)。因此846791特指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不含风动工具零件。 该商品为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如电钻的齿轮箱、电锯的链条调整器、电磨的转子等。这些零件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而非通用零件。若为通用零件(如轴承、螺栓),应归入第84章其他税目或第73章;若为风动工具零件,应归入846792;若为独立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应归入8501。因此,专用性和用途是归入846791的关键。
章
第84章是HS分类体系中涵盖机械器具、机器设备及其零件的大类,包括动力机械、农业机械、办公机械、金属加工机械、工业机器人、电动机、发电机组等。本章核心特征是商品需具备机械功能或作为机械的专用零件,而非单独使用的电气设备(后者归入第85章)。8467属于手提式工具范畴,其零件也归入本章。
税目
税目8467涵盖手提式风动工具、手提式电动工具(含电动机械)及这些工具的专用零件。具体包括:手提式风动工具(如气动扳手、气动打磨机)、手提式电动工具(如电钻、电锯、电磨)、以及不连接外部动力源的手提式工具(如手动泵)。但注意: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若为通用零件(如螺栓、弹簧),则按通用零件归类;只有专用零件才归入8467。
逐位拆解
编码846791为六位子目。前2位“84”代表第84章(机械器具、机器设备及其零件)。第3-4位“67”代表税目8467(手提式风动工具、电动工具及零件)。第5-6位“91”代表子目846791,具体为“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注意:8467税目下还有846711(手提式风动工具)、846719(其他手提式风动工具)、846721(手提式电动钻)、846722(手提式电锯)、846729(其他手提式电动工具)、846791(手提式电动工具零件)、846792(手提式风动工具零件)。因此846791特指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不含风动工具零件。
归类依据
该商品为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如电钻的齿轮箱、电锯的链条调整器、电磨的转子等。这些零件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而非通用零件。若为通用零件(如轴承、螺栓),应归入第84章其他税目或第73章;若为风动工具零件,应归入846792;若为独立电气设备(如电动机),应归入8501。因此,专用性和用途是归入846791的关键。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应准确反映零件的功能或用途,如“电钻齿轮箱”、“电锯转子”等。 品牌: 填写零件的品牌,无品牌填“无牌”。品牌有助于海关判断商品来源和知识产权状况。 型号: 填写零件的型号,如“GB-123”。型号是区分不同规格的重要标识。 适用机型: 注明该零件专用于哪种手提式电动工具,如“用于电钻”、“用于电锯”。 材质: 填写零件的主要材质,如“钢”、“塑料”、“铜”等。材质影响归类(如通用零件可能按材质归类)。 用途: 说明零件的功能,如“传动”、“支撑”、“调节”等。用途是判断专用性的关键。 是否专用零件: 声明该零件是否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通常填“是”。 报关单申报示例:品名:电钻齿轮箱;品牌:ABC;型号:GB-100;适用机型:手提式电钻;材质:钢;用途:传递动力;是否专用零件:是。备注:该齿轮箱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符合846791子目描述。 将通用零件(如标准螺栓)误归入846791,应归入7318。 将风动工具零件误归入846791,应归入846792。 将整机零件与整机混淆,如将电钻整机归入846791。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应准确反映零件的功能或用途,如“电钻齿轮箱”、“电锯转子”等。
⚠️ 笼统申报为“电动工具零件”,未具体说明零件名称。
品牌
填写零件的品牌,无品牌填“无牌”。品牌有助于海关判断商品来源和知识产权状况。
⚠️ 将品牌与制造商混淆,或填写不完整。
型号
填写零件的型号,如“GB-123”。型号是区分不同规格的重要标识。
⚠️ 型号填写错误或与整机型号混淆。
适用机型
注明该零件专用于哪种手提式电动工具,如“用于电钻”、“用于电锯”。
⚠️ 未注明适用机型,导致无法判断专用性。
材质
填写零件的主要材质,如“钢”、“塑料”、“铜”等。材质影响归类(如通用零件可能按材质归类)。
⚠️ 材质描述过于笼统,如“金属”。
用途
说明零件的功能,如“传动”、“支撑”、“调节”等。用途是判断专用性的关键。
⚠️ 用途描述与整机混淆,如“用于钻孔”。
是否专用零件
声明该零件是否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通常填“是”。
⚠️ 误填“否”或未填写。
填写示范:
报关单申报示例:品名:电钻齿轮箱;品牌:ABC;型号:GB-100;适用机型:手提式电钻;材质:钢;用途:传递动力;是否专用零件:是。备注:该齿轮箱专用于8467项下的手提式电动工具,符合846791子目描述。
常见错误:- 将通用零件(如标准螺栓)误归入846791,应归入7318。
- 将风动工具零件误归入846791,应归入846792。
- 将整机零件与整机混淆,如将电钻整机归入846791。
🎯 归类逻辑
归类核心判定依据:1)商品是否为手提式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2)是否属于8467税目项下工具的零件;3)是否排除通用零件和风动工具零件。专用性需结合设计、用途、销售渠道等判断。若零件可用于多种工具或为通用件,则按通用零件归类。此外,需注意第84章注释和子目注释对“零件”的定义。 846792 手提式风动工具零件: 846792专用于风动工具零件,而846791专用于电动工具零件。区分关键在于动力源:风动工具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电动工具以电力为动力。 846799 其他手提式工具零件: 846799涵盖8467项下其他未列名工具的零件,如手动泵零件。而846791仅针对电动工具零件。 8501 电动机: 电动机是独立电气设备,即使用于电动工具,若单独报验,应归入8501。而846791仅指电动工具专用零件,不包括独立电动机。 8207 手工工具: 8207涵盖手工工具(如钻头、锯片),这些是工具本身,而非电动工具的零件。若为电动工具用的钻头,仍应归入8207,而非846791。 8483 传动装置: 8483涵盖通用传动零件(如齿轮、轴承),若电动工具用齿轮为通用件,应归入8483;若为专用齿轮箱,则归入846791。 零件是否专用于手提式电动工具? 是否排除风动工具零件? 是否属于通用零件? 是否与整机一同报验? 是否已正确填写申报要素?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判定依据:1)商品是否为手提式电动工具的专用零件;2)是否属于8467税目项下工具的零件;3)是否排除通用零件和风动工具零件。专用性需结合设计、用途、销售渠道等判断。若零件可用于多种工具或为通用件,则按通用零件归类。此外,需注意第84章注释和子目注释对“零件”的定义。
易混淆编码:846792 - 手提式风动工具零件
846792专用于风动工具零件,而846791专用于电动工具零件。区分关键在于动力源:风动工具以压缩空气为动力,电动工具以电力为动力。
846799 - 其他手提式工具零件
846799涵盖8467项下其他未列名工具的零件,如手动泵零件。而846791仅针对电动工具零件。
8501 - 电动机
电动机是独立电气设备,即使用于电动工具,若单独报验,应归入8501。而846791仅指电动工具专用零件,不包括独立电动机。
8207 - 手工工具
8207涵盖手工工具(如钻头、锯片),这些是工具本身,而非电动工具的零件。若为电动工具用的钻头,仍应归入8207,而非846791。
8483 - 传动装置
8483涵盖通用传动零件(如齿轮、轴承),若电动工具用齿轮为通用件,应归入8483;若为专用齿轮箱,则归入846791。
自检清单:- ✓ 零件是否专用于手提式电动工具?
- ✓ 是否排除风动工具零件?
- ✓ 是否属于通用零件?
- ✓ 是否与整机一同报验?
- ✓ 是否已正确填写申报要素?
❓ 常见问题
如何判断一个零件是否专用于电动工具? 判断专用性需考虑设计、结构、用途和销售渠道。若零件只能用于特定型号的电动工具,且无其他通用用途,通常视为专用零件。例如,电钻的齿轮箱具有特定接口和尺寸,不能用于其他设备,即专用。反之,标准螺栓可用于多种设备,则为通用零件。 电动工具的电池是否归入846791? 电动工具的电池通常不归入846791,因为电池是独立电气设备,应归入8507(蓄电池)。但若电池与工具一体成型且不可分离,则可能随整机归类。建议根据具体结构判断。 846791和846792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846791是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846792是手提式风动工具的零件。区别在于工具的动力源:电动工具以电力驱动,风动工具以压缩空气驱动。因此,零件需根据其适用的工具类型归类。 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应归入哪个编码? 充电器是独立电气设备,通常归入8504(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若与电动工具一同报验,且构成整套工具,可能按整机归类。但单独报验时,应归入8504。 如何查询846791的进口税率? 税率会因国家、贸易协定和原产地而异。建议通过海关官网或专业数据库查询最新税率,如中国海关总署的《进出口税则》。同时考虑是否适用自贸协定税率。 电动工具的钻头应归入846791吗? 钻头是工具本身,而非电动工具的零件,通常归入8207(手工工具、钻头)。即使用于电动工具,钻头也应按其自身材质和用途归类,而非846791。 846791项下商品有哪些常见申报错误? 常见错误包括:将通用零件误归入此编码、将风动工具零件误归入、未注明适用机型、材质描述不清等。建议详细填写申报要素,确保专用性明确。 如果电动工具零件是塑料制成的,是否仍归入846791? 是的,只要该塑料零件是专用于手提式电动工具,且符合8467税目描述,仍归入846791。但若为通用塑料零件,则可能按塑料制品归入第39章。
Q: 如何判断一个零件是否专用于电动工具?
A: 判断专用性需考虑设计、结构、用途和销售渠道。若零件只能用于特定型号的电动工具,且无其他通用用途,通常视为专用零件。例如,电钻的齿轮箱具有特定接口和尺寸,不能用于其他设备,即专用。反之,标准螺栓可用于多种设备,则为通用零件。
Q: 电动工具的电池是否归入846791?
A: 电动工具的电池通常不归入846791,因为电池是独立电气设备,应归入8507(蓄电池)。但若电池与工具一体成型且不可分离,则可能随整机归类。建议根据具体结构判断。
Q: 846791和846792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A: 846791是手提式电动工具的零件,846792是手提式风动工具的零件。区别在于工具的动力源:电动工具以电力驱动,风动工具以压缩空气驱动。因此,零件需根据其适用的工具类型归类。
Q: 电动工具的充电器应归入哪个编码?
A: 充电器是独立电气设备,通常归入8504(变压器、静止式变流器)。若与电动工具一同报验,且构成整套工具,可能按整机归类。但单独报验时,应归入8504。
Q: 如何查询846791的进口税率?
A: 税率会因国家、贸易协定和原产地而异。建议通过海关官网或专业数据库查询最新税率,如中国海关总署的《进出口税则》。同时考虑是否适用自贸协定税率。
Q: 电动工具的钻头应归入846791吗?
A: 钻头是工具本身,而非电动工具的零件,通常归入8207(手工工具、钻头)。即使用于电动工具,钻头也应按其自身材质和用途归类,而非846791。
Q: 846791项下商品有哪些常见申报错误?
A: 常见错误包括:将通用零件误归入此编码、将风动工具零件误归入、未注明适用机型、材质描述不清等。建议详细填写申报要素,确保专用性明确。
Q: 如果电动工具零件是塑料制成的,是否仍归入846791?
A: 是的,只要该塑料零件是专用于手提式电动工具,且符合8467税目描述,仍归入846791。但若为通用塑料零件,则可能按塑料制品归入第3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