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 编码: 151710
人造黄油
语言: 中文 English Español 日本語 한국어 Tiếng Việt ไทย Русский

📋 编码结构

章
第15章是HS分类体系中的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本章涵盖从动植物中提取的油脂及其加工产品,包括初榨、精制、氢化、酯交换等改性油脂,以及人造黄油、起酥油等食用油脂制品。本章不包括未提炼的动物脂肪(第2章)、可可脂(第18章)和单独列名的植物蜡(第15章后半部分)。
税目
税目1517涵盖人造黄油及动、植物油、脂或本章内不同油脂的混合或制品制成的其他食用油脂,但税目1516的油脂除外。具体包括:人造黄油(液态除外)、起酥油、混合食用油等。但税目1516的氢化、酯交换等改性油脂若未进一步混合,仍归入1516。1517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可直接食用的混合油脂制品。
逐位拆解
前2位15:表示第15章,即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3-4位17:表示税目1517,即人造黄油及动、植物油、脂或本章内不同油脂的混合或制品制成的其他食用油脂。第5-6位10:表示子目1517.10,即人造黄油,不包括液态人造黄油。液态人造黄油应归入1517.90。因此151710特指固态或半固态的人造黄油。
归类依据
该商品为人造黄油,通常由动植物油脂经氢化、混合、乳化等工艺制成,呈固态或半固态,符合1517.10的描述。它不同于1516的改性油脂,因为1516仅经过氢化、酯交换等化学改性,未与其他油脂混合;也不同于1517.90的其他混合油脂,因为人造黄油具有特定的乳化体系和产品特征。

📝 申报要素

品名
申报商品的具体名称,如人造黄油、麦淇淋等,应与实际货物一致。
⚠️ 误报为黄油或起酥油,导致归类错误。
成分含量
标明主要油脂来源及比例,如棕榈油、大豆油、水、盐等,以及是否含乳成分。
⚠️ 仅写“植物油”未具体列明种类和比例。
加工方法
说明生产工艺,如氢化、酯交换、混合、乳化等,以区分1516和1517。
⚠️ 笼统写“精炼”,未说明是否混合或乳化。
外观
描述物理状态,如固态、半固态、液态,液态人造黄油应归入1517.90。
⚠️ 将液态产品报为固态,导致子目错误。
包装规格
注明包装形式及净重,如25kg/箱,用于统计和查验。
⚠️ 漏报净重或包装单位不清晰。
品牌
申报品牌名称,无品牌可填“无”。
⚠️ 品牌与实际不符,影响知识产权核查。
用途
说明直接食用或用于烘焙、烹饪等,有助于确认食用油脂属性。
⚠️ 误报为工业用,导致归类争议。
填写示范:
品名:人造黄油;成分含量:棕榈油80%、水15%、食盐3%、乳化剂2%;加工方法:氢化、混合、乳化;外观:固态;包装规格:25kg/箱;品牌:ABC;用途:烘焙用。
常见错误:

🎯 归类逻辑

判定依据
归类核心依据:1. 产品是否为人造黄油,即由动植物油脂经混合、乳化等工艺制成的固态或半固态食用油脂;2. 是否经过化学改性(如氢化)且未与其他油脂混合,若仅改性则归1516;3. 是否含乳脂肪,若乳脂肪含量超过10%且未混合其他油脂,可能归0405;4. 外观状态,液态人造黄油归1517.90。
易混淆编码:
1516 - 氢化油脂
1516为单一油脂经氢化、酯交换等改性,未与其他油脂混合;1517为人造黄油或混合油脂制品。
1517.90 - 其他混合油脂
1517.90包括液态人造黄油及其他混合食用油脂,而1517.10仅指固态或半固态人造黄油。
0405 - 黄油及乳脂
0405从乳中提取的天然黄油,乳脂肪含量高;人造黄油以植物油为主,乳脂肪含量低或不含。
1518 - 不可食用混合油脂
1518为不可食用的混合油脂,如工业用油;人造黄油为食用油脂,归1517。
自检清单:

❓ 常见问题

Q: 如何查询人造黄油的HS编码?
A: 可通过海关总署税则查询系统,输入关键词“人造黄油”或按章节15查找。也可参考《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对1517.10的解释。注意确认产品状态和成分。
Q: 人造黄油和黄油在HS编码上有什么区别?
A: 黄油(天然)归入0405,由乳脂肪制成;人造黄油归入1517.10,主要由植物油经混合乳化制成。若人造黄油含乳脂肪超过10%,需仔细判断是否仍归1517。
Q: 液态人造黄油应该归入哪个编码?
A: 液态人造黄油应归入1517.90,因为1517.10仅涵盖固态或半固态人造黄油。申报时需准确描述外观状态。
Q: 人造黄油中添加了食盐和维生素,会影响归类吗?
A: 通常不会,只要产品仍符合人造黄油的基本特征,添加少量食盐、维生素、乳化剂等仍归1517.10。但若添加大量其他成分改变产品性质,需重新考虑。
Q: 起酥油和人造黄油归入同一编码吗?
A: 起酥油若为固态混合油脂,通常也归入1517.10或1517.90,具体取决于是否为人造黄油。若起酥油仅由单一油脂氢化制成,可能归1516。
Q: 报关时申报要素“加工方法”应如何填写?
A: 应详细说明是否经过氢化、酯交换、混合、乳化等。例如:“棕榈油氢化后与大豆油混合,加入水、盐乳化”。避免只写“精炼”。
Q: 人造黄油进口需要哪些监管证件?
A: 通常需要入境货物通关单、标签备案等,具体取决于用途和成分。建议咨询当地海关或查询《海关监管条件》。
Q: 如果人造黄油用于工业用途,编码会变吗?
A: 若用于工业用途且不可食用,可能归入1518或其他章节。但若仍为食用油脂,即使工业用,也归1517。关键看产品是否可食用。
⚠️ 免责声明:本页 HS 编码归类、申报要素、税率与监管条件等信息仅供参考学习,不构成海关归类法律意见。关税税率、监管条件随政策变动,最终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及现场认定为准。进出口报关请咨询专业报关行或直接咨询海关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