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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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无追索权(Without Recourse)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票据或信用证条款,指持票人(如出口商或银行)在付款人拒付或无力付款时,无权向背书人或出票人追索款项。通常用于汇票、本票或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安排。使用场景包括:出口商为规避收汇风险,要求进口商开具无追索权汇票;或银行在福费廷、保理业务中买断票据时放弃追索权。注意事项:无追索权并非绝对免除责任,若存在欺诈或无效票据,追索权可能恢复;且需明确约定适用法律。与“有追索权”相比,前者风险由持票人承担,后者可向背书人追索。与“无追索权信用证”不同,后者指开证行付款后对受益人无追索权。实务中应结合《票据法》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审慎使用。

📝 例句

1. 在福费廷业务中,银行买断出口商的远期汇票时注明“无追索权”,即银行承担进口商拒付风险,出口商无需回购票据。(说明:银行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出口商实现无风险收款。) 2. 出口商要求进口商开具无追索权汇票,若进口商到期拒付,出口商不能向进口商的前手背书人追索。(说明:该条款限制了出口商的追索对象,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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