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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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细解析

关税追征(Recovery of Duty)是指海关在货物放行后,发现因申报不实、归类错误、原产地申报不准确、减免税货物违规使用等原因导致少征或漏征税款,依法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的行为。常见于海关稽查、后续审计或企业主动披露等场景。与“关税补征”不同,追征通常针对因纳税人违反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海关可加收滞纳金甚至处以罚款;而补征多因海关自身原因导致,一般不加收滞纳金。追征时效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至5年。外贸企业需注意:如实申报、保留完整单证、及时回应海关质疑,以避免追征风险。若发生追征,应积极配合,必要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例句

1. 海关在后续稽查中发现,我司去年进口的一批电子元件因归类错误导致少缴关税,现已收到《海关追征税款通知书》,要求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说明:因归类错误引发关税追征,企业需补税并承担滞纳金。) 2. 由于擅自将减免税进口的设备用于非指定用途,海关依法对我司启动关税追征程序,追征期限为3年。(说明:减免税货物违规使用触发追征,且适用3年追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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