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持票人(Holder in Due Course)是国际贸易与票据法中的核心概念,指在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转让中,以善意且支付对价的方式取得票据,且对票据转让人的权利瑕疵不知情的持票人。其核心要件包括:1)票据表面完整合规;2)取得时支付对价;3)不知悉任何抗辩或权利瑕疵。使用场景多见于信用证、托收及汇票贴现业务。善意持票人享有优于前手的权利,可对抗票据债务人的抗辩(如欺诈、胁迫),从而保障票据流通性。注意事项:需核实票据连续性与真实性,避免参与明知瑕疵的交易;与普通持票人不同,后者不享有抗辩切断的保护。与“正当持票人”常互换,但部分法域强调“善意”主观状态。外贸从业者应确保通过正规渠道取得票据,保留对价支付凭证,以主张善意持票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