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信用证

语言: 中文 | English | Español | 日本語 | 한국어 | Tiếng Việt | ไทย | Русский

📖 详细解析

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L/C)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有效期内,无需事先通知受益人,即可随时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其核心特点是开证行可单方面撤销付款承诺,因此对受益人(出口商)保障极低。使用场景:通常用于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信任度极高、或母公司对子公司、或小额贸易中。注意事项:受益人面临开证行撤销后无法收款的风险,且若议付行已议付,开证行仍需偿付,但受益人仍可能被追索。与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的区别:后者未经各方同意不得修改或撤销,是国际贸易中最常用的类型;而可撤销信用证因风险高,在UCP600下已不再被认可(UCP600仅承认不可撤销信用证),实务中极少使用。外贸从业者应优先选择不可撤销信用证,除非有特殊信任基础。

📝 例句

1. 由于双方是长期合作的老客户,开证行开立了可撤销信用证,但出口商仍要求加保兑以降低风险。(说明:在信任基础上使用,但出口商仍寻求额外保障。) 2. 在UCP600生效后,可撤销信用证已不再被国际商会认可,因此本笔业务中银行拒绝开立可撤销信用证。(说明:体现UCP600对可撤销信用证的排除,实务中已不采用。)

💡 外贸实用提示

📧 使用商务邮件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