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码结构
第52章涵盖棉花及棉纺织制品,包括原棉、废棉、已梳棉、棉纱线及棉机织物。本章是纺织原料及制品分类的核心章节,涉及从棉花初加工到成品织物的完整产业链。棉织物依据含棉量、混纺成分、织造工艺、克重及加工方式进一步细分,是国际贸易中纺织品类归类的关键章节。 税目5211涵盖棉机织物,含棉量低于85%(按重量计),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且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该税目下的织物通常为较厚重的混纺织物,适用于服装、家纺及工业用布。根据加工方式(漂白、染色、印花等)和混纺比例,进一步细分为多个子目。 前2位52代表第52章(棉花及棉纺织制品)。第3-4位11代表税目5211,即含棉<85%、主要或仅与化纤混纺、平米重>200g的棉机织物。第5-6位59代表子目5211.59,具体为“其他印花棉机织物”,即在税目5211项下,除漂白、染色、色织等以外的印花织物,且未列入更具体的子目(如含棉量特定范围或与其他纤维混纺等)。因此,521159精确指向含棉<85%、与化纤混纺、平米重>200g的印花棉机织物。 该商品含棉量低于85%,且主要与化纤混纺,平米重超过200g,符合税目5211的范围。在税目5211下,根据加工方式,印花织物归入5211.5子目;再根据具体混纺比例和克重,未列入其他更具体子目(如5211.51-5211.53等),故归入5211.59。相邻编码如5210(含棉≥85%)、5212(平米重≤200g)或5513/5514(化纤为主)均因含棉量、克重或混纺比例不同而被排除。
章
第52章涵盖棉花及棉纺织制品,包括原棉、废棉、已梳棉、棉纱线及棉机织物。本章是纺织原料及制品分类的核心章节,涉及从棉花初加工到成品织物的完整产业链。棉织物依据含棉量、混纺成分、织造工艺、克重及加工方式进一步细分,是国际贸易中纺织品类归类的关键章节。
税目
税目5211涵盖棉机织物,含棉量低于85%(按重量计),主要或仅与化学纤维混纺,且每平方米重量超过200克。该税目下的织物通常为较厚重的混纺织物,适用于服装、家纺及工业用布。根据加工方式(漂白、染色、印花等)和混纺比例,进一步细分为多个子目。
逐位拆解
前2位52代表第52章(棉花及棉纺织制品)。第3-4位11代表税目5211,即含棉<85%、主要或仅与化纤混纺、平米重>200g的棉机织物。第5-6位59代表子目5211.59,具体为“其他印花棉机织物”,即在税目5211项下,除漂白、染色、色织等以外的印花织物,且未列入更具体的子目(如含棉量特定范围或与其他纤维混纺等)。因此,521159精确指向含棉<85%、与化纤混纺、平米重>200g的印花棉机织物。
归类依据
该商品含棉量低于85%,且主要与化纤混纺,平米重超过200g,符合税目5211的范围。在税目5211下,根据加工方式,印花织物归入5211.5子目;再根据具体混纺比例和克重,未列入其他更具体子目(如5211.51-5211.53等),故归入5211.59。相邻编码如5210(含棉≥85%)、5212(平米重≤200g)或5513/5514(化纤为主)均因含棉量、克重或混纺比例不同而被排除。